强化信贷风险防控能力 提升信贷管理水平
来源:发布时间:2014年07月02日
今年以来,我行紧紧围绕信贷精细化管理的要求,以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为目标,不断增强监控风险意识、促进信贷管理水平的逐步提升。在“百日攻坚”中,清收隐性不良贷款2500多万元、不良贷款900多万元,不良贷款占比1.2%,比年初下降0.75%。拨备覆盖率达到325.17%,资本充足率达到14.04%,各项指标整体持续向好。
一、从严把关,促风险把控制度化。一是确定容忍度。我行结合各支行、分理处资产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,出台了不良款贷款问责办法,确定了各支行、分理处信用、保证、抵押及质押不良贷款的容忍度。同时,限制2013年到期贷款收回率低于95%的支行、分理处新增贷款的权限,有效提高了新增贷款质量。二是追究到底。通过授信责任追究和不良资产赔偿管理办法,明确了贷款各环节和流程的责任认定方式、标准、赔偿金额等内容。贷款一旦出现风险苗头,立刻启动责任追究程序,绝不姑息,达到“处理一个,威慑一片”的效果。
二、等级管理,促信贷队伍年轻化。推行客户经理等级管理,经常性地开展在岗学习和集中培训,切实加强信贷队伍建设。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客户经理信贷工作日志、查验培训效果、依据资产质量等方式确定客户经理等级,使得优秀客户经理的待遇和地位明显高于综合柜员、机关人员及会计主管,淘汰了工作能力不强、贷款质量不高的客户经理。同时规定优秀的客户经理可以优先参与竞聘支行行长、分理处主任等管理岗位,吸引了更多优秀大学生积极投身客户经理岗位。近一半的信贷员年龄在30岁左右,有效解决了信贷队伍老化的问题。
三、强化考核,促责任追究持续化。严格落实信贷问责制,强化信贷约束机制,不仅对新增贷款风险从严防范,而且狠抓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。对不良贷款较多的客户经理实行贷款余额、不良贷款占比锁定控制,并对新出现不良贷款的责任人,视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、是否造成损失、是否违规等情况,给予责任人限期清收、经济处罚等考核措施,提高违规成本,使其从思想上不想违规、制度上不能违规、惩处上不敢违规。(王连好)